• 首 頁
  • 柔道緣由
  • 最新消息
  • 活動剪影
  • 柔道學習場地
  • 檔案下載
  • 聯絡我們
  • 第七屆理監事一覽
目錄選單
  • 柔道緣由
  • 第七屆理監事一覽
  • 本會組織
  • 入會須知
  • 柔道服裝
  • 柔道禮節
  • 各縣市柔道館地址
  • 表格檔案下載
  • 柔道段級
  • 聯絡我們
聯絡我們
  • 地 址:500彰化縣彰化市平和里彰草路123巷臨211-7號
  • 理事長:卓進忠
  • 手 機:0933-514291
  • 秘書長:林百松
  • 手 機:0987-703057
  • 聯絡人:馮冠傑
  • 手 機:0973-088677
您現在的位置:網站首頁 > 柔道段級

柔道段級

中華民國柔道體育運動協會段級審查辦法 110 年 11 月修正



一、柔道段級分為九段(由初段至九段);級數分為五級(由五級至一級)經由審查晉升。

二、柔道之級數由各縣市柔道委員會、柔道館、訓練站、學校柔道社團及 軍警訓練單位自行辦理。

三、初、貳段之審查由本會授權各縣市柔道委員會(協會、柔道館等)審查 辦理,經格式測驗合格後,報請

      本會統一頒發証書。

四、三、四、五、六段審查,由本會段級審查委員會主任委員召集委員定 期審查辦理。

五、段級審查委員會對升段資格之審查,出席委員須達法定人數即 1/2 以 上,倘有委員 1 人提出異議時,

      以無記票表決之,達出席委員(含) 三分之二以同意,則通過升段。

六、推薦人員需經各縣市委員會(協會、道館等)審查通過或由二位理、監 事保薦始得轉送本會段級審查會。

七、未經本會審查通過之其他協會初、貳段人員得提出段級証書由本會予 以換証,並酌收工本費。叁段以上

      人員轉送本會段級        審查委員會審查。

八、升段審查辦法(如附表):晉升初段者需為本會個人會員且年滿 14 足歲(未滿 20 歲者免入會)




類別段位

成績升段

獎勵推薦升段

二段

甲組連獲 3 勝者。

兩年內初組連獲兩次 3 勝者。

地區性比賽兩年連獲 3 勝以上者。

代表國家參加國際性比賽獲 2 勝以上 成績者。

年齡須滿 17 歲。

初段年資滿 3 年。

熱心推展柔道運動 5 年上,訓練指導 成績優異者。 熱心參與省級以上行政工作者。 年齡須滿 25 歲。 對本會特殊貢獻者。

三段

甲組冠軍 2 次以上者。

代表國家參加國際正式比賽 2 次以上 者。

全運會冠軍者。 全中運冠軍 2 次者。

全運會、全國賽、全中運 3 次 4 名內 者 (共獲 10 勝) 。

年齡須滿 20 歲。

指導學生訓練成績有突出者。 基層單位表現傑出者。 兩段年資滿 2 年以上者

年齡須滿 30 歲。 對本會特殊貢獻者。

四段

代表國家參加柔道國際性正式比賽, 成績優異者

全運會、全國賽甲組獲 2 次冠軍者。 品性端正無不良記錄者。

年滿 25 歲者。

升段滿 6 年,持續參與柔道運動者。 柔道研究著有著作者。 擔任柔道工作指導學生表現優異者。 年滿 35 歲者。

對本會特殊貢獻者。

五段

代表國家參加柔道國際性正式比賽成 績優異者。

全運會、全國賽甲組 3 次以上冠軍者。

年滿 35 歲者。

四段年資滿 7 年,持續推展柔道運動 者。

代表國家從事教練裁判工作者。 培育優秀選手為國爭光,經審核認定 確實者。

推展有功於柔道貢獻卓越或有著作國 際認定者。

須年滿 40 歲者。 對本會特殊貢獻者。

六段

曾經擔任國家代表隊表現優異者。 不間斷推展柔道運動,晉升五段滿六 年者。

年滿 40 歲者。

五段年資滿 8 年以上者,無間斷推展 柔道表現優秀者。 擔任基層教練有特殊貢獻者。 擔任行政工作、裁判、教練有功於國 家者。

年滿 45 歲,柔道研修達 20 年以上者。 對本會特殊貢獻者。



七段

六段年資滿 9 年以上者,無間斷推展柔道表現優秀者。 對本會特殊貢獻者,並由所有段級審查委員全數通過。

八段

七段年資滿 10 年以上者,無間斷推展柔道表現優秀者。 對本會特殊貢獻者,並由所有段級審查委員全數通過。

九段

.終身致力於柔道運動年高位重,對本會特殊貢獻者,並由段級審查委員會

.所有委員全數通過。

Copyright 2010-2020 中華民國柔道體育運動協會 版權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  網站地圖

地址:500彰化縣彰化市平和里彰草路123巷臨211-7號  聯絡電話:  傳真號碼:  電子信箱:paisung5311@gmail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