競賽規程修正
第十四條第十一款:
國小C組:限國小二年級以下及幼稚園大班(年滿5歲以上),依體重分為七級;
幼稚園大班(年滿5歲以上)報名時請在家長同意書上註明並切結簽名。
第十九條第二款第6點:
因為兒童少年保護法規定,高中組(未滿18歲)以下男女皆不得裸磅。
女生需著合宜之上、下輕便服裝過磅(緊身衣、褲可),男生可赤裸上半身。
著以上服飾過磅有0.2公斤寬限(男女皆是)。
另有特殊需求之選手,有權要求男性或女性過磅裁判過磅。